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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学院机构

机构设置
  
本着精简、高效的原则,学院在建制上设立院长室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培训部、校刊编辑部、招生办、办公室七个职能处室;同时成立外语教研室、佛学教研室、基础课教研室,三个教研室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管理。
部门职能
 
一、院长室
——
是学院的决策领导机构,负责学院的运行管理工作。
  1
、研究决定学院办学方向和发展规划。
  2
、研究决定学院的内部管理体制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。
  3
、决定学院教务、法务、人事、工资、财务、采购、基建等重要政策事项。
  4
、负责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各部门工作。
  5
、负责协调学院对外关系和对外交流。
  6
、负责协调学院与上级部门及佛协关系。
二、教务处
——
是学院教学管理和佛教教务、法务管理的归口部门。
  1
、负责学僧毕业工作。
  2
、按学院办学规划要求,拟定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、课程设置和课务安排。
  3
、负责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,实施教学质量检查、考核及评估工作。
  4
、按学院师资引进要求,实施师资聘用、考核、管理工作。
  5
、负责学院教务接待、教学交流,组织教师业务学习。
  6
、负责组织学院法务活动的开展。
  7
、督导各教研室定期开展教学教研。其中,外语教研室主要负责英语、日语课程的教研工作,佛学教研室主要负责佛学课程的教研工作,基础课教研室主要负责文史、才艺、思政课、体育等课程的教研工作。
  
各教研室的主要工作职责:
 
1)教研室主任负责牵头本教研室工作,协助教务长抓好本学科的教学工作。
 
2)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交流活动,探讨教学体会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 
3)负责本教研室教师课务安排,并对教师教学情况组织督导和考核评估。
 
4)做好本教研室相关教务档案管理,指派教务员统一整理归档。
   8
、配合研究生导师做好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。
   9
、负责佛学函授班、鉴真学佛班的教学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。
   10
、配合佛协做好教职人员培训相关工作。
   11
、协同学工处做好学僧受戒工作。
  12
、建立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,督导、考核部门人员工作。

 三、学生处
 ——
是学院负责学院学僧日常管理,执行佛教戒律,督导学僧日常道风威仪的归口管理部门。
  1
、建立健全管理学僧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  2
、负责按佛教戒律规定及学院《学僧守则》督导学僧日常威仪,并提出奖惩意见。
  3
、关心学僧学习、生活情况,掌握学僧思想动态,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。
  4
、负责组织学僧参加集中受戒,做好材料准备和对接事宜。
  5
、负责学僧早晚殿堂、二时斋供及僧寮日常安全、卫生管理。做好与斋堂的用餐对接事宜。

6、负责学僧证、阅览证、学籍档案管理及毕业管理工作。
  7
、负责做好每周一升旗仪式相关事宜。
  8
、负责学僧活动室、阅览室、教室的卫生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  9
、负责抓好班主任管理和班干部的培训工作。
10
、建立部门各项规章制度,督导、考核部门人员工作。
四、培训部
——培训部是佛学大专函授班、佛教教职人员轮训班,以及有关信众培训班的组织和管理部门。负责函授教育的规范管理,提高函授班、轮训班、居士班和禅修生活的组织化水平。
  1
、负责佛学大专函授班的招生和管理工作。加强学员学籍管理,健全学员学籍档案;组织好学员集中授课,加强学员考勤考绩,加强学员的课后辅导和作业检查。提前布置学员撰写毕业论文,组织优秀法师担任毕业生导师;负责学员毕业论文的专业指导和毕业论文的评审、答辩。
   2
、负责市内外教职人员轮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。配合主办单位安排培训课程和任课教师,安排培训期间的学员活动,加强培训班的管理和服务,提高培训班办班质量。
  3
、负责市内外的禅修班、居士班等培训业务,并做好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。
  4
、负责法师外出弘法讲学工作。主要利用节假日外出弘法讲学,做到有计划、有分工、有合作,提高弘法讲学的水平和影响力。
  5
、为学院《简报》和校园网提供稿件和图片,及时反映函授班、培训班、禅修班及有关弘法讲学活动的动态和成果。
五、校刊编辑部
——
是学院负责编辑校刊、编辑管理校园网、编辑音像制品、传播佛教文化的归口部门。
   1
、负责大明寺和鉴真文化的史料挖掘整理工作。
   2
、负责校刊编辑工作。
   3
、负责编辑管理学院网站。
   4
、承担弘法刊物和音像制品的编辑和流通。
 
六、办公室
 ——
是学院负责行政、后勤的归口管理部门。
   1
、负责学习宣传、对上行文起草、文秘档案等工作,为院长室做好服务工作。
   2
、负责学院接待及车辆管理工作。
   3
、负责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。
   4
、负责学院日常运行的后勤保障和安全卫生工作。
   5
、参与校园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,负责有关教学、生活等后勤服务设施的购置以及学院固定资产管理。
   6
、建立部门各项规章制度,督导、考核部门人员工作。

 七、招生办

 ——负责学院招生工作。

   1、 制定招生宣传方案。

   2、  拟定招生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
   3、  负责新生报名、咨询工作。

   以上部门职能和工作职责将在实际运行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完善;请各部门依照职能职责,进一步健全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,并抓好细化落实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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